[摘要] 为建立健全学前 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学前 全面、健康、持续发展,近日,《湖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
为建立健全学前 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学前 全面、健康、持续发展,近日,《湖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是:
指各地进行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撤村建居等建设的住宅小区所需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包括商品住宅小区开发和 建设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建设中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幼儿园。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 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以及城镇发展、全面放开两孩政策等因素和学前 发展实际,编制当地学前 设施布点专项规划。
对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土地时,应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设要求、建设期限、建成后的产权归属、管理使用单位、交付方式、 要求等内容,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在项目审批时应明确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建设标准。
要求
配套幼儿园应功能独立,与住宅小区其它用地界线明确,并单独提供安全畅通的出入口。
配套幼儿园建设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建筑设计标准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设,适当预留人员畅行和车辆停放的空间,确保幼儿和教职工的安全。
配套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住宅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配套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会同 部门制定。
如何布点
一、学前 设施布点专项规划中须按5000人口配套建设1所9-12班的标准幼儿园;
二、对非成片开发地块的零星住宅建设或组团开发区域,要根据规划标准和区域居住人口测算的生源数量,先行规划预留出学前 用地;
三、对个别未达到配套规模的住宅小区,要根据需要将幼儿园集中规划在邻近较大区域。
追 责
1、建设期间:配套的幼儿园须与住宅小区 期同步规划、立项、建设和竣工移交;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配建幼儿园设施或未随所在居住区当期住宅项目同步建成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竣工规划核实,应依法责令补建,并予以 处罚。
2、建成后: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新建幼儿园无偿移交辖区 部门使用。 由辖区 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发现原有配套幼儿园闲置或改作它用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已改作它用拒不改正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配套幼儿园不得擅自改建、扩建或拆除,不得出租、出售、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
对因城市建设改造确需征收或者占用幼儿园的,应当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依据学前 设施布点专项规划就近或者易地重建,不得影响或者中断正常 工作。
对目前已建成的配套幼儿园如何管理?
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 、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联合组织检查其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情况,对未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住宅小区,必须按相关规定通过补建、改建、新建等方式补足配齐学前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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