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6年12月29日上午10: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拍卖宗地编号为2016-18、1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6年12月29日上午10: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拍卖宗地编号为2016-18、1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二、有关事宜
1、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6年12月16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下午16:0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因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办公地点在此期间会发生变动,2016年12月26日后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的请留意迁址公告)。
3、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及账户:竞买保证金于2016年12月28日下午16:0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01649135050001612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均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5、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
2016-18号地块: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成交价的7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2016-19号地块: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成交价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2)交地事宜
2016-18号地块目前处于抵押状态,在受让人付清总成交价款后25天内由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落实还款,并注销不动产权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在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2016-19号地块在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3)建设周期:两地块均为36个月。
(4)按照规划条件要求,两地块均需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全部无偿移交给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或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指定单位。
(5)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后(按成交总价的3%,高不超过1000万元),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
账户:335061701012015147583
土地出让金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2
(6)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7)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ztb.huzhou.gov.cn)
6、联系电话: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 杨女士0572-2667778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谢先生0572-2697712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女士0572-2220049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度假区分局 沈先生0572-2557388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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