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5日,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开土2019-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月15日,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开土2019-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信息如下:
地块位置:凤凰西区FH-02-03-07A-1号地块(位于凤凰西区,大享路以东、龙溪北路以南、轻纺路以北)
区位图
出让面积:36122平方米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含配套公建)]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卫生50年、文体50年、商业40年
起 始 价:人民币 22200万元,不设底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440万元。
动工时间:2021年2月3日前
竣工时间:2024年2月2日前[地下空间超二层(含)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现场图
相关要求:
1、结合配套公建和社区用房配建一座公厕(水电独立),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附属式公共厕所,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主管部门。
2、本宗地现状有建筑物、构筑物,总建筑面积25278.27平方米,评估价398716元,由土地竞得人另行承担。受让人取得土地后一个月内缴款至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指定账户。竞得人在自行组织拆除和开工建设时要妥善处理好相关四邻及相关权益人关系。
3、为传承地域文化、历史记忆,结合北侧商业广场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湖州酒文化展示中心。
4、本地块要求竞得人自持房源建筑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5%,自持时间不少于8年。
5、本地块的交地时间为竞得之日起12个月内。
6、可沿西、南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相互协调,数量应合理,距道路交叉口应满足规范要求,地下车库出入口不得直接开向城市道路。
7、土地受让方负责规划绿地的设计与建设,建设标准应符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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