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业真取消?央媒30字表态!新规下,2022年起,3笔物业费省掉了
有很多人说物业应该取消,很多的物业都不作为,那么物业真的应该存在么,又该如何去改变不作为的现状呢,央媒曾转载《物业不应是城市“H药桶”》一文中表达了,在最后的30字中表示: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从上可以看出短期内取消物业这个行业,不符合现实,因为城市的最基本单位就是小区,城市也是由无数个小区组合而成,物业在小区的管理服务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也是业主们安心生活的基础条件之一。
央媒同样指出,之所以现在不少购房者表示应该取消物业,关键是物业服务参差不齐,甚至有的物业侵占了业主们的利益。今后解决这件事儿,还需要依靠制度和规则,用规则把“物业行为”锁定在笼子里,或许就能迎刃而解了。
虽然说,短期内物业是不可能取消了,但是也有好消息,新规下,2022年起,3笔物业费能节省掉了。
1、多城市出台规定,一些杂费不用给。
近期以来,断断续续有多个城市发布了一系列规定,取消了小区里一些不合理的物业费收取情况。
例如,根据都市快线的报道,陕西等城市就明确指出,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消耗费(能耗、水消耗、电消耗等),不应该由业主们分摊,这些费用应该归属于物业费范畴之内。另外在山东、深圳等城市,2020年至2022年也出台了类似的要求,业主们该知晓。
2、没有经过合同约定和业委会审核同意,物业自行提高费用标准,可不用交。
随着通胀的袭来,多项商品的价格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上涨情况,而有一些小区已经10多年了,曾经5毛钱的物业费,现在依然是5毛钱,物业公司由于利润太低,不愿意增加服务人员、更不愿意提高服务水平。所以物业公司想提高物业费标准,从5毛钱提升至2元钱。
然而,这种费用的提高,需要以业主同意和双方签订新的物业合同为基础。在个别老旧小区,物业公司直接提出“告示”,明确从下个月开始物业费提升1.5元/平米。这显然是不符合规矩的。
3、公共区域不仅不用给成本费,而且归属业主所有。
在郑州的一个小区,业委会一次性拿出了20多万元分配给业主,这20万元的发放按照每户公摊面积占比大小,公摊越大那么分享的就越高。这部分,基本上都来自于小区的门卫广告、小区电梯广告、公共停车位收入等方面。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T例》的内容规定,小区专属产权区域的营收归属专属业主所有,小区公共产权区域的营收归属全体业主所有。在80%以上的小区,由于业主们不懂如何获得这部分,最终都被物业公司无偿拿走了。
所以说,以上3笔费用能节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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