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车位可以用公积金吗?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最新调整来了!
1月18日,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提取、贷款部分业务操作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规定》对提取、贷款部分业务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部分业务操作有关事项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调整异地购房(含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发票、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税务发票(或完税凭证)和《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域以外的,另需提供职工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取消“按年商贷提取”条件中“所申请的商贷为非本市的,需已办理出不动产权证”的规定。
二、购买同一住宅小区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
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同一小区内具有独立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需退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
根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职工因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该住房消费行为最终未能实现的,应当及时退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如职工申请撤销,或在父母、子女之间更名备案合同的,应退还已提取的购买该房产的住房公积金。如该房产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还清后不纳入已贷额度。
解读:
一、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发票、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税务发票(或完税凭证)和《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域以外的,另需提供职工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按年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了什么资料?
所申请的商贷为非本市的,取消了不动产权证。
三、购买车库、车位、储藏室等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必须购买与自住住房在同一小区内,且具有独立产权非商业性质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
四、职工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在父母、子女之间更名备案合同的,是否需要退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职工因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该住房消费行为最终未能实现的,应当及时退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如职工申请撤销,或在父母、子女之间更名备案合同的,应退还已提取的购买该房产的住房公积金。
五、职工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在父母、子女之间更名备案合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如职工申请撤销,或在父母、子女之间更名备案合同的,如该房产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还清后不纳入已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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