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暂不取消建筑面积!住建部出手!你的住房或将有这些大变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安全、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新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
一般来说,层高越高,居住体验就更好。层高越高,往往意味着开发商需要提高建安成本;层高越低,可建的层数就越多,开发商可卖的房子也越多。
我国现行的住宅层高标准为不低于2.8米,该标准从1986年起实行至今已经实行了35年。
在新规范公示前,有专家称,新建住宅层高标准应在2.8米基础上增加0.13米,调整为2.93米。但考虑到建筑的标准化,进而建议将住宅层高标准提升为不低于3米。在宁波,目前新建商品住宅普遍层高在2.9米-3米。
套内空间标准
卧室使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
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
阳台栏杆净高不低于1.1米等等
入户层为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必须配电梯
对于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征求意见稿要求,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m,宽度不应小于1.10m,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1.10m。
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住宅项目规范》强调,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不应降低结构安全性和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320kg,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80米。
住宅外墙的计权隔声量与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不应小于45dB
近几年关于住宅隔音效果差、高架交通噪音大等投诉问题不断。在征求意见稿中,对于住宅卧室、起居室与相邻房间之间墙、楼板的隔声性能,与交通噪声均有相关要求。
已是第三次公开征求意见 暂不取消建筑面积
据悉,《住宅项目规范》已是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2019年2月18日,包括该规范在内的38项工程建设规范一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当时《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其中第2.4.6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受到广泛关注。
2019年9月10日,在对反馈意见和修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和处理后,住建部办公厅曾第二次就该规范征求意见。第二次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已不见“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字样。
而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未再提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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