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湖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发布了《湖州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做好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参与宏观调控作用,确保市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以及《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同时结合我市《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根据《湖州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文本》中显示,湖州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5000亩。其中:
工业用地7000亩,占47%;商服用地1200亩,占8%;住宅用地3000亩,包括商品房用地2788亩、公共租赁房用地82亩和拆迁安置用地130亩,共占2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3800亩,包括交通运输用地1372亩、水利设施用地12亩、教育用地1706亩、医疗卫生用地193亩和其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17亩,共占25%.
具体清单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