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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湖州二手房“带押过户”再扩容,已面向所有银行开放。
近日,从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了解到,继去年10月湖州市试点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后,该业务又进行了“扩面升级”,在原有试点银行的基础上,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已面向所有银行开放。
“带押过户”,是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存在抵押的不动产 ,卖方可在未还清房贷的情况下,直接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抵押过户,直接获取银行贷款。
据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有银行贷款无其他限制的不动产,都可以直接申请“带押过户”。
办理“带押过户”,需要买卖双方自行或是在中介机构居间服务下达成房屋买卖意向,签订二手房网签合同,同时向所在抵押银行提出“带押过户”的申请,取得银行同意后,约定“带押过户”时间;买卖双方及相关银行人工作员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带押过户”登记手续;最后,买方房贷发放,取得不动产证,同时分别结清卖方原贷款及卖方实收款。
一般情况下,当日到该中心办理“带押过户”登记手续的,均可在当日直接拿证;当日15时以后缴税的,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据统计,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推出以来,截至目前,湖州市本级已有100多笔房产交易顺利完成“带押过户”手续,减少过桥资金1.9亿元,为房地产买卖双方提供了便利,进一步激发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活力。
所谓“带押过户”,是指对存在抵押的不动产需要上市交易的,卖方可不需要先归还原有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抵押过户获取金融贷款。
传统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果住房还有未还清的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相当烦琐。需要卖方提前筹集资金还清贷款,即“赎契”,通过“赎契”解除原有抵押,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进而买方将房产再次抵押,获得银行贷款。
据了解,“带押过户”于法有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